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在启动法律程序之前,被征收人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在针对补偿安置方案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之前,建议被征收人可以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通过这个程序,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征收方没有发布的相关文件,比如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批复文件以及其他对我们有利的文件。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很多征收方会因各种原因,拒绝在征收范围内公开相关的信息,导致被征收人对征收信息一无所知。所以,申请信息公开是打开维护我们合法权益大门的钥匙。
在收到相关部门公开的文件之后,那么我们可以审查征收方是否存在征收程序违法等等,比如用地批复是否合法,相关规划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等,一旦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以打促谈的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补偿。
其次,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后,被征收人自己还要马上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拍照、录像,包括房屋的整体结构、外部结构,以及相关的缴费票据、记录,一旦房屋被非法拆除,那么这些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最后就是要审查征收方的征收行为在前期有没有违法,比如有没有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是否遵循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有没有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包括断水、断电等,如果有那么其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从原则上来说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