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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县江桥蒙古族...北京城市拆迁律师:在土地征收中,这些都是很常见的问题
土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也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没有了土地,那么也就等于农民的生活没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因此,《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因公共利益确需要征收农民老百姓土地,宅基地上房屋的,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规定的推进征收工作,切勿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只不过,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土地征收中,极个别的征收方还仍然存在肆意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凯诺律师也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总结出了会常常出现在征地拆迁中的几个行为,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注意。
第一个,征收信息未及时公开
土地征收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征收方在确定征收范围后,就需要将具体的征收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大家,保障大家的知情权。也就是,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告知大家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对象、征收主体及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的安排等等。
这些事项都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如果征收方不及时的主动公开,将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利益。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后,一定要注意,征收范围内有没有征收方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如果没有,那说明征收方没有公开具体的征收事项,作为被征收人此时可以要求征收方公开,若征收方以保密等为由,拒绝公开,被征收人则需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获得这些文件。
注意了,只有拿到这些文件,即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被征收人才能判断出自己家没有在征收范围内,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因此,凯诺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只要遇到征收,被征收人就需要了解这些文件。对于公开的,则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至少10天,或者是30天。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需要在30天内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二个,签订协议之后,迟迟不发放补偿
实施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需要与被征地农民就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等事项签订一式两份的补偿安置协议。从原则上来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需要尽快将各项补偿费都支付给被征收人,不能以“协议审核之后会发给大家”等各种理由拖延。
因此为了避免补偿发放不及时问题的出现,个别地方还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规定,人民政府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足额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并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足额计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个人的社会保障基金账户。
也就是说,只要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且也拿到了有关部门批复的征地批文,那么在征收范围内发布了正式的征地公告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征收方就需要及时将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搬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全部付清,若超过这个法定支付补偿款的期限,原则上就是不合法的。
因此,对于征收方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发布征地公告后,没有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补偿款的,或者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迟迟不支付补偿款的,被征收人对此,可以拿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要求他们继续履行补偿协议,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他们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
第三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及时公开土地补偿费分配情况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般则会发给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需要将百分之八十以上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其余的百分之二十可以留在村民小组范围内。
当然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可不是随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决定的,一般需要由其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该方案还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且还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在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开,公开时间不能少于30天。
比如《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收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日起三十日内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将不少于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收支明细应当及时在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以在公共场所张贴等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只不过,实践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并不会主动的将这些文件公开,且很多村民自己也者不在乎。对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土地补偿费分配是否公平、合理,主要是从分配方案中来看的,因此,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公开的情况下,村民可以申请村务公开,要求他们公开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以上三种情况是常常出现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另外,在土地征收中,若还遇到其他的违法行为,比如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或危险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被谎报等,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切勿自己盲目起诉,避免浪费掉自己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