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13811126375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北京拆迁纠纷律师:断水、断电行为合法吗?
发布日期:2026-09-23点击率:43

  北京拆迁纠纷律师:断水、断电行为合法吗?

  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有的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常常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比如说将被征收人住的好端端的房屋以未办理规划手续,审批手续等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是将房屋以有裂缝,比较老旧为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要么就是依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直接强制拆除房屋,当然了有的征收方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还会进行一系列的逼迁,比如征收方断水、断电,阻断交通道路,甚至是堵锁眼等,逼迫被征收人搬迁或者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断水、断电、堵断交通道路等等行为是征收方惯用的手段,其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促进拆迁作。但是毋庸置疑,断水、断电,阻断交通道路,都会对被征收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如果遇到征收方以断水、断电、阻断通行道路迫使自己搬迁时,应当要怎么办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简单为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凯诺律师想要明确告诉大家的是,在未征收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直接采取断水、断电、阻断通行道路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从该条规定中来看,断水、断电就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无论征收方在什么情况下实施这样的行为,都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在遇到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万不可与征收方发生肢体冲突,也不可直接用言语攻击,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一旦这样做,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反咬一口,被公安局以各种理由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