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日,某市劳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取得位于某镇山下陈村房屋的所有权证。2002年10月16日,该检验站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证。2019年8月14日,该镇“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向检验站作出《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认定检验站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责令其在1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组织强制拆除。2019年8月30日,镇人民政府对检验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部分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随后,检验站不服该拆除行为,于是想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通过多方平台找到了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贾启华主任。了解了检验站的具体情况,贾启华主任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详细的讲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委托关系,在2019年9月11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在此期间,办案律师进行实地考察,深入调查案件经过,搜集有利的证据,从而形成完善的论证体系。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支持了检验站的诉求,确定镇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某市劳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部分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至此,此案件取得阶段性的胜利,相信胜利的曙光即将到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完美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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