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3点击率:856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对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态环境的涉林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保护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数量增加,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现象时有发生,开山采石、采砂等违法占用林地现象屡禁不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形式依然严峻。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守住林地红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生态建设与基础建设的关系,坚决防止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要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有序,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一)严格林地保护利用。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地保护“红线”和林地使用定额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资源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要求。一要实施监测全覆盖,以卫星遥感监测为主,对全市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做到全面监测、掌握;二要执行核查全覆盖,对监测判读发现林地用途发生改变、林木被采伐的图斑,必须做到全部实地核查;三要做到执法全覆盖,对核查界定为违法违规的图斑,必须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依法查办。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征用、占用林地审批,从严控制林地转非林地。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勘查、开采矿藏(包括采石、取土、采砂等)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建房等建设项目,应当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确因需要使用林地的,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占,假借重大项目、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民生、扶贫攻坚等名义,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对毁林采石、采砂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建筑石料类矿山的规划整合、合理布局、精准选址,对于关闭退出的矿山和采石加工点坚决取缔,规划保留的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依法规范管理。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在取得采矿权时要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凡使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市国土资源局不得办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二)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消长平衡。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依法依规做好人工林商品材采伐审核审批服务和管理,坚持凭证采伐林木,督促村组干部、护林员做好林木采伐监督。加大对辖区内超限额采伐、少批多伐和未批滥伐林木的查处力度。依法加强木材运输、加工、经营的服务管理,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及流通。

  (三)加强公益林管护。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益林管护,严禁在国家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砂、取土和勘察、开采矿藏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未经审批,不得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市林业局要在公益林管护区周边明显处设立永久性标牌,明确管护区名称、范围、面积、护林人员责任和禁止事项等内容。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与农户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落实管护措施,加强公益林管护工作。

  (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市林业局要组织人员,对历年的退耕还林开展“回头看”,按照“一张图”逐小班、逐地块进行检查。对苗木保存率不高的农户,督促进行补植补造。对已开垦的农户,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恢复林地。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尽快依法进行查处;对复耕面积较大的村组,要界定造林责任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逐级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到“六个到位”(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预案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监控到位),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投入、管理和联防机制,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水平,全力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对因失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护林员的管理。要建立健全护林员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适时组织林业站、村(居)民委员会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兑付管护费。要进一步加强护林队伍建设,明确划分责任区,严格落实森林管护工作职责,坚决杜绝有案不报、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市林业局和林业站要加强林业政策、法规、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压实巡山管护人员工作责任,尤其在责任范围内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严肃追责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予以撤换。对因渎职失职造成重特大毁林案件发生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林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禁止违法养殖、捕猎、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凡违犯规定,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宣传教育。要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森林资源管护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到乡村、基层林场和农户,做到家喻户晓。市林业局要在重点林区等重要部位设立生态建设、护林防火、保护野生动物、封山禁牧等宣传警示标牌,督促村组制定护林公约,实行群防群管。市文广局要大力宣传森林管护有关政策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刊登公益广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爱绿护绿、保护生态意识,使崇尚绿色、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格按照《弥勒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2016 -2020年)要求,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站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保障到位。要建立全覆盖的森林资源管护网络,把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护林员身上,实行划片包干、巡山护林,形成管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体系。

  (三)严厉打击违法毁林行为。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执法体系,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破、违法必究。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工作力量对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毁林开垦、林木采伐、树木采挖、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要重点解决三类违规违法行为:一是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毁林种植三七、开垦蚕食林地,采石、采砂、采矿非法使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严重破坏森林植被和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采石采矿企业,依法进行关停;对保留的采石采矿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依法责令完善林地审批手续。二是各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尤其是滥伐退耕还林地树木的行为。三是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行为。要健全违法占用林地收回机制,对毁林开垦、采石、采砂等违法占用的林地,要严格督促林权所有者依法收回,恢复植被。对私自转让、出租林地进行非法采石、采砂、采矿的,严肃进行处理。

  (四)严格实行考核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弥勒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2016 -2020年),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森林面积、蓄积、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的增长等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及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和审计评价作用。进行年度考核和离任审计。对任期内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森林火灾等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不力,导致年度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多发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理,还要追究管护直接负责人责任;对故意隐瞒不报或压案不报的,分管领导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进行全市通报,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就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对达到问责情形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来源:弥勒市人民政府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