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娄底12月27日电(通讯员贺国亮)幼苗绽放新绿,昔日被破坏的小山焕发出勃勃生机。近日,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梁增华复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时,看到喜人的变化。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森林公安局先后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谭某、黄某等10件15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系列案件,在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些采石场(矿)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延续时间都比较长,其中一些采石场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破坏林地,造成林地大量破坏,影响当地林业生态环境。
该院承办检察官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干警们发现,约足球场大小的山体被挖空,岩层裸露,原有的树木不复存在,林地遭到根本性破坏,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地上全部是碎砂石,站在道路的入口看,如果不是有两旁未破坏的松树做背景,让人以为走进了戈壁滩。”干警回忆道。
对现场拍照取证后,检察官通过调阅案件资料得知,涉案的10个采石(矿)场均未申请或办理林业用地审批手续,但一直在开发利用,导致当地林地被破坏。作为林业主管部门的涟源市林业局,在发现这些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后,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未督促这些采石场(矿)办理林地用地审批手续,也没有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仅对其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综合调查情况,检方认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对谭某、黄某等15人开办的10个采石(矿)场持续毁坏林地的行为未完全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林地资源遭到破坏。2019年6月24日,该院依法向涟源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林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谭某、黄某等人恢复被毁林地,同时选择合适的树种栽种,尽快恢复植被,并加强后续补植、抚育、看管等一系列工作,提高造林的成活率,建议涟源市林业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采石(矿)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度,积极督促采石(矿)单位依法依程序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消除不法状态。
收到检察建议后,涟源市林业局专门召开会议就检察建议进行研究讨论,之后进行调查,对谭某、黄某等人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林地企业,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谭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就停止了开挖,并且组织工人从去年冬天开始平整土地,目前共栽种了松树苗400余株,杨树460余株,都已基本成活。“以后我再也不干挖山这样破坏环境的事了。”在回访现场,谭某对承办检察官说。
涟源市林业局还制定并下发专门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林地的监管,强化日常巡查、跟踪服务,加大查处力度等,完善并健全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据悉,近两年来,该院通过办案督促5家企业进行整改,清理生活垃圾200余吨,收缴环境治理费用和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3261元,治理被污染的土地、林地、耕地4.23亩,用“检察蓝”保卫了“生态蓝”。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