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延安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宝塔区万花山镇肖渠村党支部党员周喜红毁坏林地的问题。2018年2月,万花山镇肖渠村党支部党员周喜红,在该村庄子沟修建猪圈时,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毁坏国有林地100平方米。2021年7月,周喜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子长市马家砭镇井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学晓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3月,王学晓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中履职不力,消极应付,未按时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021年5月,王学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塔区姚店镇下童沟村党支部副书记何延军侵占河道的问题。2020年3月,姚店镇下童沟村党支部副书记何延军,在延河河道下童沟大桥附近堆放大量石块、沙子,侵占河道面积约4亩,严重影响河道排洪,污染延河河水。2021年8月,何延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延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