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林业局组织召开生态保护修复暨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园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传达学习了近期省林草局关于生态保护修复、退耕还林等工作指示要求。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开展“十四五”生态修复保护工作、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问题整改、退耕还林地与国土“三调”林地数据衔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提出,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针对县级林业部门机构改革后有的县(市、区)业务技术人员的岗位调整较大的实际,从事业务技术的人员要通过学习新的文件、规划、标准、课件、经验等,尽快提升业务能力,以适应新时期林业保护发展工作的需要。二是规范项目采购管理。要严格执行人工造林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在全市推行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为主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根据造林成效评价指标,完善检查验收制度。加强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运用技术评价指标,确保项目实施成效。三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要及时更新全市古树名木目录档案,对达到古树名木认定标准的林木要及时开展现地调查,按程序进行鉴定、审核、认定和公布。落实“一树一策”的保护管理措施。四是编制生态修复规划。要结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编制林业生态修复或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五是切实摸准退耕还林底数。认真领会落实全省退耕还林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要尽快对退耕还林地进行核实,对国土“三调”林地数据将退耕还林地调出林地的地块,按照“起源法定、权属清晰、边界明确”工作要求尽快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按程序申请调入林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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