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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中院多措并举,推动土地林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日期:2022-10-27点击率:295

  清远中院多措并举,推动土地林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清远是广东省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山林面积约占70%。山林权属纠纷案件能否得到有效化解,关系到乡村治理,关系到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年来,清远中院积极探索山林土地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推动土地林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0月25日下午,清远市副市长雷虎、英德市副市长黄构恩分别代表清远市政府、英德市政府,出庭应诉一起林地、林木、山岭权属确权及行政复议案。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清远法院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推进土地林地行政争议纠纷化解的重要抓手。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次1459人次,年均增长率高达106.63%。今年1-9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次663人,同比上升186.24%。

  清远中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土地林地纠纷案件在清远法院行政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能够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还有利于推进土地林地行政争议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为进一步推动土地林地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清远中院建立专项沟通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研判分析,就土地林地权属纠纷处理问题达成一致共识。积极向行政机关推广实地勘察、绘制勘察图及制作勘察笔录的调查经验,沟通明确权属证据的审查方式和认定标准,有效减少行政机关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所导致的不当行政行为。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深度调研并向人大专题汇报、邀请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观摩庭审、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土地林地行政争议化解效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

      来源: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