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合肥市签发第4号总林长令,部署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抓实抓细森林、湿地、绿地等资源保护管理,为合肥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生态高地筑牢绿色基底。
严防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健全防火责任体系,全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林长和一线护林员作用,压紧落实隐患排查、火源管控、督查检查、防火宣传等各项措施。森林防火期,要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防控,紧盯集体林、“自留山”、山间坟头等薄弱环节,加密巡护频次,加强预防预警,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巩固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成果,持续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着力提升环巢湖十大湿地管养品质,全面开展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估,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加大迁徙季候鸟保护力度,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人为干扰。加强湿地公园管理,督促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持续开展湿地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监管体系。
严格管护森林资源。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征占用林地绿地,严把项目审核审批各环节,做到依法用林全过程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资源保护,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环保督查、森林督查等查处问题整改,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疫源监测、疫木清理、检疫执法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攻坚目标任务。持续开展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巩固防控成效。严防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提出,要强化林长履职尽责。各级林长要以“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协调解决林园生态资源保护疑难问题,充分发挥林长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提示、巡林提醒、任务交办、问题督办机制,不断推动林长制常态长效、科学规范运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见效。来源:合肥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