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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24-11-21点击率:60

  1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昆明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对《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进行介绍和解读。

  《实施方案》确定了6项改革任务共18项改革内容。其中,围绕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细化了持续深化“三权分置”、提高林权服务水平等2项改革内容;围绕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明确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等4项改革内容。在统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上,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强森林经营利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采伐需求等4项改革内容。围绕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明确了加强政策支持、做强林下经济、打造林草优势产业、强化要素保障等4项改革内容。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细化了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等2项改革内容。在强化服务保障支撑方面,细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林业保险产品等2项改革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据介绍,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3.75亿亩林地中,集体林地有2.99亿亩。作为全国较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云南自2006年启动第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历经主体改革、配套改革、完善改革3个阶段,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云南林草资源最丰富的区域,普洱市被确定为云南省林业综合改革试点市,率先启动了林业综合改革试点。普洱市将通过规范林权交易、发展林下经济、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源:云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