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主要内容如下。
前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认真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态势,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第一章 重大意义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
第二章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来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坚持立足国内保证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这些重大举措和开创性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保持在1.2万亿斤以上,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5年间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农村消费持续增长,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明显增强,过去5年累计68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农村人才匮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农村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第三章 发展态势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5年,既有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复苏态势有望延续,我国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同时国际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突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妥善应对国际市场风险任务紧迫。特别是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及重要农产品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从国内形势看,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必然要求。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的新阶段,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大量农民仍然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迫切需要重塑城乡关系。我国乡村差异显著,多样性分化的趋势仍将延续,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同时应对好村庄空心化和农村老龄化、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任务艰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较好条件。有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乡村振兴具有根本政治保障。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具有坚强制度保障。优秀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寻根溯源的人文情怀和国人的乡村情结历久弥深,现代城市文明导入融汇,乡村振兴具有深厚文化土壤。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对农业农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振兴具有雄厚物质基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各地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乡村振兴具有扎实工作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对“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优势,顺势而为,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第二篇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多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五章 发展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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