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有关规定,为依法依规做好农用地补偿安置工作,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重新公布,重新公布的地价未进行调整,继续按照《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要求执行。
附件:1.《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表》
2.《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
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区片划定结果表》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