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来说最为关心的是自己的土地、宅基地、以及农村的房屋,这些都是属于农民的不动产,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度发展,很多农民朋友都会担心失去这些权益,而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相关权益,让农民能够吃上农村改革的定心丸,在2016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农村将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该通知中指出,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都将要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即办法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之前的房产证书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权益,凡是在宅基地上依法建设的房屋都应当予以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交易与抵押也将会得到应有的保护,针对农村不动产登记农村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一户多宅不能登记的房屋会被收回?目前一户多宅也是当前国家急需要解决的事情,由于各种许多农村家庭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的现象,目前对于一户多宅是采用结合实际依法处理的方式,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面积超标怎么办?现在许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存在超标现象,那么针对这个问题又是如何处理呢?目前对于1982年之前修房占用宅基地超标情况将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在1982年-1987年之间修建房屋,且宅基地面积超标将按照国家以及地方相关规定等级,而在1987年之后修建的房屋则需要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依法对标准面积进行登记发证。
进城落户的宅基地能确权吗?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已经有许多农民都选择了进入到城市,那么农民进城落户之后,宅基地怎么办呢?相关规定中指出,农民进城落户之后,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也能够得到保护,同样会依法进行确权登记。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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