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簿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具体而言,就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1)由用地单位和个人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申请书,交验有关变更土地证件;
(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和实地验证;
(3)经审查批准变更,更换或更改有关土地权属证书。
来源:法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