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滏东排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滏东排河1个登记单元。流经本区的河段,以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彭杜村乡。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来源: 滨湖新区自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