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有偿退出宅基地?
按照《凉州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凉政办发〔2023〕62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村集体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1)因实施建设规划或进行镇(指挥部)、村(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2)长期闲置无人居住或全家均已迁出、有退出意愿的宅基地。
(3)居民通过继承、受赠房屋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有退出意愿的宅基地。
来源: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