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296名,申请执行标的40余万元,这一重大案件摆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面前。执行法官能动司法,强力执行,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拖欠土地租金 村民申请强制执行
前锋区某村村民与四川某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了土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的计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履行期间,该集团公司支付了部分租金后就一直拖欠租金,村民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等。
经判决确认,该集团公司应向村民支付土地租金40余万元。由于该集团公司未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村民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查无可供执行财产 群情激愤难以抚平
该系列案件立案受理后,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四川某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未能履行。
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村民得知这一情况,纷纷向法院施压,也给案件的正常执行制造了一定的困难。
该系列案件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牵扯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如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执行法官顿感压力倍增。
传唤+拘留+追加 步步为营柳暗花明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形,法院执行法官迎难而上,一边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一边积极采取强制措施攻坚克难。
经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四川某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某,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决定对彭某依法司法拘留十五日。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被执行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但被执行人名下却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彭某承认其没有认缴出资,执行法官遂依法追加彭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稳妥化解信访风险
在拘留期间,彭某表示愿意就拖欠的土地租金分批分期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就分期履行协议,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协商,甚至直接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拘留所见面协商。但由于涉案村民人数众多,意见各不相同,申请执行人这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几个代表人也无法轻易表态。经过对和解协议反复磋商和修改,在引入其他担保人对部分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才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我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彭某的司法拘留。在本院的督促下,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应付款10万元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该系列案件是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三农”的执行案件,社会矛盾较为激烈,维稳压力较大。经过我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稳妥化解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信访事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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