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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随着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中土地流转和租赁现象越来越普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但是,也由此引发了一些土地纠纷。近日,濮阳县法院五星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租赁费用。
【案件播报】
王某等四人把承包经营的近30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了曹某,承包年限20年,后协商约定曹某按时支付租赁费,曹某都按时支付租赁费,但从三年前曹某就一直拖欠租赁费至今。王某等四人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讨要土地租赁费未果,又经村委会做调解工作未果。该院五星法庭法官迅速与曹某取得联系,考虑到双方是临近村民,调解能够有效息讼止争,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激化。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组织调解。法官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向曹某明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他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曹某同意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并当庭履行四万元。至此,该起涉及四家农户,土地租赁费拖欠近三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无大小、群众无小事,濮阳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倾力打造诉源治理,将非诉调解挺在前面,利用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供稿:濮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