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国基,谷为民命。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涉土地流转类案件中占比较大的一类民事诉讼案件。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对于法官来说却是心头大事,因为此类案件关系到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很难用一纸判决说清谁对谁错,需要将调解思维贯穿全过程,才能达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最佳效果。近日,乳山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一次性化解13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468000元租金全部到位。该批纠纷从起诉至化解仅用时5天,农民权益得到高效、足额兑现。
欠付土地租金 引发串案诉讼2011年,某村13名村民将土地租赁给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经营西红柿大棚产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未经村委会同意,直接与村民签订书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该公司按每年每亩800元的价格向村民支付租金,承包期限自2011年至2026年。2020年底,该公司因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只能注销。截止注销之日,高某仅支付给该13名村民2018年以前的租金。村民多次向其索要未支付的土地租金,高某均以没钱为由推脱,村民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支付剩余的租金并恢复土地原状。
法官庭前调查 确定争议焦点为快速、妥善化解纠纷,案件承办人所在的庭室全员齐上阵,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头联系高某、村委、13名村民,询问调解意向,固定证据。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欠付租金数额的主张分歧较大,法官提议,双方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先进行对账,从而确定一致被告高某已经交纳的土地租金数额,以提高案件化解效率。然而,对账的进度并不顺利,在收款单据等证据提供不全的情况下,双方各执一词,13名村民一致认为高某尚欠5年的土地租金未支付,高某认为只欠付4年的租金,而村委会则表示,村委会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土地出租,对案涉情况并不知情,法官无法进一步核实高某未交纳的土地租金数额,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诉前调解成功 兑现农民权益因案件系农村土地流转的群体性纠纷,涉案人数较多,且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为有效避免大量诉讼给群众造成诉累,法官决定提前介入,开展诉前调解,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召开庭前调解会议。庭前会议上,法官变换思路,提出高某可交清四年半的土地租金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至于土地上的大棚一时半会无法清理完毕,高某提出,其自愿放弃收回大棚,由村民自行平整土地或者对外出租。双方对上述和解意见达成共识后,当庭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高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四年半的土地租金。就这样,前后仅用时5天,13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便得到妥善化解,不仅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使土地上的大棚得到有效利用,保证农户的收入,拿到租金的农民们纷纷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土地纠纷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涉农群体性纠纷。乳山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守护“小案件”里的“大民生”,避免进入诉讼程序造成当事人的举证诉累,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来源:行政审判庭作者:王艺颖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