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一次性化解!
丹寨县人民法院
近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小唐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因农村耕地长期闲置引发的系列土地租赁纠纷。
2017年,蒙某某租下位于丹寨县兴仁镇名为“歌礼”、“下龙塘”的49.45亩耕地,用于栽种葡萄等农作物,于2024年8月15日与农户补签《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后蒙某某由于经营生意产生纠纷,全面停止了该种植基地的运营,并欠下租赁地18名农户的租金共计27万余元。
由于得不到租金,农户不允许蒙某某将地上的种植物及钢架等搬走,蒙某某则因无法处置地上作物而不愿意支付土地租金,双方僵持不下,租赁地长期处于无人使用和管理的状态。
通过调解员深入了解后得知,蒙某某对拖欠租金的事实及所拖欠的金额并无异议,但因无法自主处置地上的种植物才不愿意向对方支付租金;农户则担心蒙某某将地上种植物处置完毕后“人财两空”,自己拿不到租金。
该案涉及农户众多,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耐心开展调解,向双方分析案件争议焦点,释明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调解方案。
最终,租赁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蒙某某于12月30日前付清拖欠农户的土地租金,在租金支付完毕后再将地上种植物等移除,土地将按约定退还给农户,重新复垦。
至此,这起涉及18名农户的土地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及时有效维护了农户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社会和谐稳定、乡村振兴贡献了法治力量。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