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胜诉公告】直击程序漏洞,凯诺...
喜迎元旦,顺遂无忧——北京凯诺...
【胜诉公告】法院撤销政府征收补...
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法院最终确...
凯诺拆迁律师近期办案动态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湖...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陕西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岱山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阶介入黑...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石岭法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村民占用村里土地拖欠占有使用土地费用的纠纷,通过柔性调解,既维护了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也为乡村和谐稳定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据悉,2017年1月,孟某开始占用属于四平市铁东区某村集体所有位于村内荒地共计5.8亩,占用期间,村民委员会多次催要占有使用费,但孟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在村民委员会不断沟通下,孟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内容为四平市铁东区某村村民委员会将涉案土地租赁给孟某使用。合同签订后,孟某仅愿承担签订合同后的租赁费,仍然拒绝给付拖欠合同签订之前的占有使用费,无奈之下,村委会将孟某诉至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石岭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这起看似普通的土地纠纷背后,牵系着村集体财产权益、村民信任基础以及乡村治理秩序。为维护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石岭法庭迅速启动调解程序。法庭工作人员化身 “法律讲解员”,通过以案释法,向孟某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租赁、物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拖欠费用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从法律责任、信用影响等多维度进行劝导,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义务。
经过法庭耐心释明法理,孟某认识到了自己此前占用土地的行为侵犯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同意给付占有使用费用,但他表示自己现在无力立即偿还,希望给予一定宽限。考虑到租赁方的实际困难,法庭工作人员积极同村委会研究,为租赁方争取了适当的宽限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孟某愿意一次性给付拖欠村里的土地使用费,村委会则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限,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此次土地租赁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缩影。通过调解这一柔性解纷方式,既保障了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又缓和了村民与村集体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后,铁东法院石岭法庭将持续深化 “枫桥经验” 的司法实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