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转包、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出让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群体流转,有利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和适度规模化。但在土地流转热情高涨的背后,一些地方却出现了盲目追求流转速度的情况。
以农民自愿为前提的流转本来是一件多赢的好事。但是“下指标”“催进度”的做法,只会让土地流转变了味道。
地方政府无权对土地流转的速度下指标
对于这样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在推进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必须以尊重农民利益为前提。地方政府绝对不能对土地流转的速度下指标,否则就是与国家的政策法律背道而驰。
李国祥:进行土地流转,政策和法律都明确,一定是农民自愿、依法、有序、有偿的流转,不能强制农民流转,更不能下指标,追求速度,快速推进。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就很可能违背政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中央没有规定土地流转必须要达到多快的速度,所以这些并不影响政绩,也不影响农村的现代化水平。更何况现在中央鼓励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对接,这其实就给土地流转留出了足够的发展空间。如果片面地认识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之间的关系,那就是没有把中央相关的文件精神吃透。
土地流转过快也存在很多隐患
过快过多地流转土地,会使得大量农地集中到经验欠缺的个人或组织手中,一旦遭遇自然条件、市场行情、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很可能导致农地承包者和经营者两败俱伤。如果大面积出现实际经营困难,甚至还有可能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稳定。
正是基于这一点,李国祥认为,地方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候,绝对不能因为某些短期利益或短期成绩而蒙蔽双眼,必须再三考虑,稳妥行事,才能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李国祥:在推进土地流转的时候,有一些地方为了推进进程,会推出土地流转补贴政策。但大家不能因为要补贴而盲目追求进度。毕竟补贴在整个土地流转过程中占的份额是很小的。如果土地流转太快了,成本也会越来越高,所以这个补贴,地方要掌握好。
在招商引资的时候,不要急于求成,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否则风险也很高,要量力而行,保持稳妥的速度比较好。地方推进土地流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把现在的优惠政策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更符合市场规律,也是避免政府到时陷入被动局面的最好办法。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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