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实施规模经营发展现代绿色农业,流转合同已经签订,有的是和流出农户签订,有的是和乡镇流转公司签订,有的是和村委会村民小组基层组织签订。那么三种情况下各自会同效力如何?我们作个简单分析。
一是业主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业主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直接和流出农户谈判协商,签订书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这种方式最为直接,也最为有效,也为最为农民所接受,以后的矛盾纠纷少。
二是业主与流转公司签订流转合同。转入业主与几十几百上千农户谈判,耗时费力也难形成共识,为此各地相继成立政府主导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公司,集中惠农项目对土地进行集中连片整理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组织专家规划产业,对外招商引资,委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交易。转入业主通过投标,经专家评审中标后,转入业主与乡镇流转公司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鉴证。流转公司取得流出农户书面委托和授权,该流转合同有效;未取流出农户书面委托和授权,该流转合同无效;只取得部份流出农户书面委托和授权的,则部份有效,涉及未委托授权的部份无效。
三业主与基层组织签订流转合同。转入业主与村组基层组织签订流转合同的,应当取得流出农户的书面委托授权,其效力与流转公司签订流转合同情况一样。但要特别注意,基层组织不得召开村民会议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制流转,此种情况无效。
法律政策依据。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从发包方承包集体土地后,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否流转、流转给谁、流转的方式、流转的价格、流转的期限等,由流出农户自主决定。业主规模经营,个别农户不同意流转影响到集中连片的,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或者通过互换土地加以解决,不得强制流转。来源:远景楼三农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