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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三种情况下的效力分析
发布日期:2019-08-12点击率:850

  业主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实施规模经营发展现代绿色农业,流转合同已经签订,有的是和流出农户签订,有的是和乡镇流转公司签订,有的是和村委会村民小组基层组织签订。那么三种情况下各自会同效力如何?我们作个简单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三种情况下的效力分析

  一是业主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业主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直接和流出农户谈判协商,签订书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这种方式最为直接,也最为有效,也为最为农民所接受,以后的矛盾纠纷少。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三种情况下的效力分析

  二是业主与流转公司签订流转合同。转入业主与几十几百上千农户谈判,耗时费力也难形成共识,为此各地相继成立政府主导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公司,集中惠农项目对土地进行集中连片整理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组织专家规划产业,对外招商引资,委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交易。转入业主通过投标,经专家评审中标后,转入业主与乡镇流转公司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鉴证。流转公司取得流出农户书面委托和授权,该流转合同有效;未取流出农户书面委托和授权,该流转合同无效;只取得部份流出农户书面委托和授权的,则部份有效,涉及未委托授权的部份无效。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三种情况下的效力分析

  三业主与基层组织签订流转合同。转入业主与村组基层组织签订流转合同的,应当取得流出农户的书面委托授权,其效力与流转公司签订流转合同情况一样。但要特别注意,基层组织不得召开村民会议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制流转,此种情况无效。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三种情况下的效力分析

  法律政策依据。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从发包方承包集体土地后,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否流转、流转给谁、流转的方式、流转的价格、流转的期限等,由流出农户自主决定。业主规模经营,个别农户不同意流转影响到集中连片的,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或者通过互换土地加以解决,不得强制流转。来源:远景楼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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