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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非法转让土地
发布日期:2023-11-27点击率:16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非法转让土地

  1、农户:我们国家的土地归谁所有?个人能否买卖土地?

  专家:我国土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农户: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专家:集体所有土地,简单来说,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

  3、农户: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专家:首先,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农户:什么是农用地“三权分置”?

  专家:农用地“三权分置”是将农用地的权利设置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5、农户: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归谁所有?

  专家:我国土地只有两种所有权形式,一是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二是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我国没有私有土地所有权,个人所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近年来,我们国家通过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

  6、农户:什么是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

  专家:边角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或者村庄建设规划区内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被“三旧”改造范围地块与建设规划边沿或者线性工程控制用地范围边沿分隔(割)、面积小于3亩的地块。

  夹心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或者村庄建设规划区内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被“三旧”改造范围地块包围或者夹杂于其中、面积小于3亩的地块。

  插花地是指在城市规划区或者村庄建设规划区内难以单独出具规划条件,与“三旧”改造范围地块形成交互楔入状态、面积小于3亩的地块。

  7、农户:哪些项目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专家:《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现阶段允许将以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二)军事国防类。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三)交通类。(1)机场项目。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下同)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2)铁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3)公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①省级高速公路。②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

  (四)能源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1)电网项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2)其他能源项目,包括国家级规划明确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

  (五)水利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来源: 农村大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