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有人违规享受安置政策反帮被举报人有偿摆平
想获得拆迁安置资格、多丈量农房面积,这些花钱就能实现;被群众举报违规享受安置政策,这些花钱就能解决……原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十八岗村党委委员王业龙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大肆敛财,因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罪,近日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6年,王业龙在井岗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从事胡小郢城中村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拆迁面积和拟分配面积的计算及举报线索处理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独自或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616386元。
记者注意到,在王业龙敛财过程中,井岗镇十里庙社居委胡小郢村民组原组长郭某扮演了重要角色。
2011年,王业龙在从事胡小郢拆迁安置算账工作时,发现名为“张某”的镇迁户一直无人申报材料和申请结算安置,便与协助井岗镇政府从事胡小郢城中村拆迁安置工作,并负责被拆迁户人口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郭某共同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张某”户安置面积和过渡费。
在具体运作中,两人将“张某”的户口安放在他人户下,将他人无效农房认定为有效面积,为“张某”进行计算,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其中,由郭某进行“张某”的人口认定和提供农房面积,王业龙负责制作相关表格和结算安置,获得的安置面积和过渡费均归郭某所有,郭某分给王业龙15万元现金。
公诉机关还指控,王业龙在从事胡小郢城中村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被拆迁户财物共计1347945元,为被拆迁户提供帮助。
起诉书中共列出了27项相关犯罪事实,请托事项集中在解决缺少农房面积问题上,每笔感谢费在1万元到10万元不等。还有1户虽然拆迁面积充裕,但也找到王业龙,花1万元从他那里“买到”了缺少拆迁面积的拆迁户信息。
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王业龙还接到过群众对他人重复享受安置政策的举报,这反而帮其“拓宽”了敛财途径。2011年,王业龙通过群众举报得知刘某丈夫曾有过福利分房,但拆迁安置协议书上按照未安置人口进行结算。王业龙按职责找到刘某核实,刘某承认并提出自己留20平方米安置面积,送给王业龙25平方米安置面积,让王业龙不再追究和上报。王业龙予以同意,并将这25平方米划拨到自己名下,后又出售给其他被拆迁户获得钱款。
为被拆迁户提供帮助仅靠王业龙一人有时候办不成。为此,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王业龙还多次给予负责人口、面积认定复核的原井岗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沈某现金,共计32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业龙当庭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来源:法制日报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010-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