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广宣传。在马鞍山日报上全文刊登《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并借助“6.25全国土地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通过到各县区调研、项目现场调度宣传,累计交流培训500人次。
二是信息早发布。为确保被征主体及时了解征地相关情况,在征地方案公告后,各主体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核后在被征地村组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其他权利人意见。
三是项目严审批。严格代拟公告报批,对未按规定及时发布公告且未经政府等批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严格安置备案,做到凡是未依法进行土地征收报批的项目,涉及安置审批备案的,一律不予受理;凡是未经政府批准下达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涉及安置审批备案的,一律不予受理;凡是搞预征、代征等变通手段,实为非法征地拆迁涉及安置审批备案的,一律不予受理。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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