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东津新区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拟征收东津镇部分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东津新区街巷用地项目、商服项目和住宅项目建设。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襄州区2021年度第2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地类、征收目的
(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中,地块一位于东津镇朱彭村,在蔡州街以南、亭侯路以北、苏岭山路以西、南山路以东;地块二位于东津镇肖营村,在内环东线以东、红岭街以西、聚福街以南、东大沟东路以北。
(二)征收面积及地类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5.3562公顷,其中农用地为14.5756公顷(耕地为13.4759公顷),建设用地为10.7806公顷。(详细地类见附表《拟征收土地现状确认表》)
(三)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东津新区住宅及商服项目建设。
三、征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东津镇朱彭村、肖营村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3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东津镇朱彭村、肖营村的青苗补偿费3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襄州区制定的《关于调整我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襄州土资发〔2017〕13号)标准据实结算。
(三)征地补偿费用
四、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村集体,由村集体发放。
(二)社会保障安置:按照《关于印发<东津新区(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开办发)〔2017〕42号》要求,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办理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