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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员签名是假的?一份土地权属界定协议引纠纷,事发文昌
发布日期:2018-11-14点击率:880

  如果有人冒充国土所工作人员在土地权属界定协议书上签名,该工作人员称自己没有参与土地测量也没签过名字,这样的协议和图纸还有效吗?近日,文昌市会文镇阳光村委会大有二村民小组组长庄光辉向本报反映,该村一块土地被邻村大有三队村民小组村民庄耿贤占有,庄耿贤出具假冒国土所工作人员签名的“假”红线图,匪夷所思的是,当地镇政府给出的答案是协议真实有效。

  国土所工作人员否认自己签名

  9月5日,庄光辉向记者反映,大有二村民小组靠近文昌市冯家湾,村民大多以海水养殖为生。1997年,大有二村民庄耿贤(后搬至大有三村居住)和时任大有二村民小组组长庄迪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大有二队三亩二分土地15年,承包期限为1997年6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用于经营鱼塘虾塘,后因经营不善而荒废。

  据庄光辉介绍,合同到期后,庄耿贤一直未和村民小组续签。2013年,庄光辉当选大有二村民小组组长,他多次与庄耿贤协商续签一事,庄耿贤均表示不再续签。之后,庄光辉将该地承包给了他人。谁知,在别人投入经营后,庄耿贤又突然要求庄光辉把地要回来,他要续签。庄耿贤还拉来大量砖头,强行在这块地上修建围墙。庄光辉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置,庄耿贤才停止施工。随后,阳光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都未有结果,双方就一直僵持着。

  今年4月,在村委会的一次调解会上,庄耿贤突然拿出一份大有三村民小组与大有二村民小组2012年8月9日签署的土地权属界限协议书,同时还有几份两村宗地的红线图,一份宗地图显示存在争议的土地划为大有三村民小组。

  庄光辉称,对于当年测量宗地权属界限一事,村民们均毫不知情。庄光辉发现这份协议书是大有二村民小组上一任组长庄耿映签的,但庄耿映在2012年已病故,当年他从未对村民提起过这份协议。

  村民在协议书和几份宗地红线图上发现,调查员的签名都是会文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吴毓井。经过比对,村民发现这一签名与吴毓井平时的签名字体差别很大。今年4月26日,会文镇政府组织村民对此事进行协调,村民对这一签名提出质疑。当时组织协调的会文镇镇长林明凯现场向吴毓井核实签名的真实性,吴毓井当场表示协议书和宗地图上的签名不是他本人签的。

  镇政府认定宗地分割协议有效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庄耿贤但多次联系不上。大有三村民小组组长庄耿能称,这块地从1950年起一直都是大有三村民在使用,当年进行权属分割时,两个村民小组组长也在现场,还签订了分割协议,不存在争议。

  阳光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张运槐也向记者表示,文昌市国土局测量该地时他还没上任,但是从国土部门提供的红线图来看,红线图中的20多亩地是属于大有三村民小组的。由于大有二村民小组有承包合同,他也曾经组织两村进行调解,大有三村民小组同意把合同中涉及的3亩多地给大有二村民小组,大有二村民小组不同意,而是想把20多亩地都要,所以多次调解均未有结果。

  9月5日下午,会文镇国土所所长王康平告诉记者,吴毓井是司法所的国土助理,会文镇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调查过程中,吴毓井已向纪委做出说明,在2012年文昌市国土局开展的共有宗地分割工作中,会文镇分管国土的副镇长陈日利安排他为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带路,但他没有参加具体的测量工作,也没有在大有三村民小组与大有二村民小组所签的协商分割协议和测量宗地图上签名,他不清楚是谁签了他的名字。王康平向记者提供了吴毓井的本人签名,确实和协议书的签名不一样。

  会文镇副镇长陈日利向记者表示,当年镇里只是配合文昌市国土局开展共有宗地分割工作,具体的情况也不太了解,目前只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一直都不肯让步。因为宗地协议书上均有双方负责人的签名和盖章,所以今年6月29日接到庄光辉的信访件后,镇政府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协议书有效。如果大有二村民小组对该协议存在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湖南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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