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怎么处理?
区分情形处理。对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建设、且土地权属来源不清的项目,鉴于项目建设时间较早无法补办用地手续,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权籍调查,核实土地权属来源情况,经公告无异议的(公示期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在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按划拨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对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建设、且土地权属来源不清的项目,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公示期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补办协议出让手续;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可按照项目建设时的相关政策规定补办划拨或协议出让等用地手续。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