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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归属久争不决 重新确权平息事端
发布日期:2024-04-19点击率:31

  耕地归属久争不决 重新确权平息事端

  近日,灵丘县人民法院通过国土资源局协查,借助无人机的力量,化解了一起涉及两村村民土地使用权属纠纷30年之久的案件。

  原、被告分属两个行政村,争议地块在两村村界。原告是武灵镇黑龙河村人,2017年6月,通过国土部门统一测绘,以武灵镇黑龙河村民委员会为发包方,原告为承包方,为原告制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即本案争议土地3.3亩,剩余均为集体荒地。被告是武灵镇代庄村(现已划入城道坡村)人,耕种该案涉3.3亩地块30余年。原告诉请被告停止侵权,不得继续耕种该案涉地块。

  开庭审理时原告诉称,其有1999年二轮承包合同,但年久丢失。被告辩称,该案涉土地是城道坡村的机动地,其本人一直向城道坡村委会支付承包费,这地黑龙河村无权确权,且原告从未耕种过该地,都是被告一人开的荒地。之前地块附近有一个旧砖厂,被告通过捡拾扔掉废弃的旧瓦片砖块,渐渐成了现在这样成片的耕地。前年,原告在该地块播种后,被告曾抢收。去年,被告播种后,原告去收地,双方争吵推搡矛盾逐渐升级,到了大打出手,报警处理的地步。能否公正又高效地平息这场剑拔弩张的争议,给承办法官崔永福带来了极大的考验。

  被告提供了城道坡村委会的证明,原告在代庄西湾有一块四亩八分的承包地(比案涉地块多出相连着的两个沟渠地块),也提供有2022年12月14日城道坡村委会关于收取被告承包机动地4.8亩承包费的收据。根据以往该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例及法条指导,涉及土地权属争议以确权证为准,但此次案件焦点是争议地块处在行政边界,更具有典型代表性。争议地块位于村界处,虽然原告有土地经营权证,但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也曾出现纰漏。如因村民外出务工,不在本村未亲自指界;户口家庭成员死亡,其他成员未实际耕种土地,指界不明确;村干部迭代之际,二轮承包具体情况新干部不了解等,确权错误在所难免。

  为还原事实真相,崔永福立即与两村干部联系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原告留存的二轮承包合同档案,询问知情村干部该块土地实际历史情况。通过跟村委会和镇政府的协调,原告的二轮承包合同均未找到。原、被告分属的村委会均认为地块是本村村民所有。那么,如果可以明确两村的行政划分界限,即可对本案一槌定音。若该土地地界属于城道坡村,那么黑龙河村人就不可能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即为确权错误,不能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崔永福积极与自然资源局联系,出具法院协查函,对争议地块的地界进行勘查定界。定界当天,自然资源局借助无人机对涉案地块及其周边进行拍照。通过无人机传输的照片及数据,按照灵丘县保有的行政区划边界图,很快得出了结论:该争议地块不属于黑龙河村,黑龙河村无确权权力。

  “来法院都要讲证据。村界图显示,这块地不属于咱黑龙河村,你说咱这个确权证确到了咱黑龙河村人的头上,是不是就有差错呀。咱把这个土地勘验报告拿一份,清清楚楚的,回去跟村里沟通沟通。”原告听崔永福说得合情合理,当下提出撤诉申请。而被告领到勘验报告也是喜极而泣,这场久争不决的土地纠纷终于顺利结案。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