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被征收方...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1)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2)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
(4)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来源:梁河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