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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别 “硬刚”!漳县法院支招:这样化解更省心
发布日期:2026-03-02点击率:22

  近年来,漳县法院受理案件中涉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日益增多,经审理发现部分案件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让群众减轻诉累,少跑冤枉路。漳县人民法院就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向广大农户告知:

  一、土地权属基本规则

  1. 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

  新批宅基地后,旧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旧证失效。

  示例:已在新位置建房的,不能再主张旧宅基地权利。

  2. 承包地“三权分置”原则: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

  二、常见纠纷解决路径

  (一)宅基地纠纷:

  1. 两家土地证划分区域重叠:立即向乡镇政府申请重新确权(测量边界)。《土地管理法》第14条

  2. 一方违反“一户一宅:持新证者有权要求注销对方的旧证;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登记错误。《土地管理法》第62条

  3. 建房越界争议:停工!申请乡镇政府现场勘界,凭处理决定书维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79条

  (二)承包地纠纷:

  1. 地界不清或占用: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乡镇政府确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

  2. 土地流转合同争议:按合同约定协商,协商不成,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

  3. 承包地被强制收回:向乡镇政府举报违法行为,要求返还土地;造成损失的可索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

  三、操作指引

  遇到土地权属争议时,牢记三步走:

  1. 收集证据:? 土地证/承包合同 ? 历史界桩照片 ? 村委会证明 ? 证人

  2. 优先调解:找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免费、快速)

  3. 行政处理:调解不成的,30日内向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确权申请。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重要提醒!

  权属不清时,须先由政府确权。(《土地管理法》第14条)

  “以旧证抗新证”无效!若已享新宅基地,旧证权利自动消亡。

  新证合法程序优先:经公告、指界无异议的登记,受法律保护。

  四、法律依据摘要

  《土地管理法》第14条:土地权属争议须由政府优先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承包地纠纷可申请乡镇政府调解或仲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79条:登记错误可申请更正登记或举报撤销。

  本告知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编制,案件遇具体问题以相关部门解读为准。

  供稿:四族法庭 | 撰稿:张宏武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