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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这样解决!
发布日期:2026-06-24点击率:8

  宅基地权属争议的法定解决路径四步走:

  第一步:协商解决(首选方式)当争议发生时,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如果能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沟通达成一致,签订一份书面协议,这是成本最低、最不伤和气的解决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协商成功后,最好能制作书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由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字,甚至可以请村委会盖章确认,以免日后反悔。第二步:行政调解(找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实践中,乡镇政府会整合自然资源所、司法所、派出所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结合法律规定和村规民约为双方讲解利弊,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

  申请调解时,您可以这样做:1.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争议事实和理由。2.提供相关证据(如老地契、分家协议、证人证言等)。3.配合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和测量。第三步:政府处理(行政裁决)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下一步就不是直接去法院,而是申请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根据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可向乡级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单位之间,向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处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再次尝试→处理决定)。第四步:司法诉讼(最后防线)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或者争议涉及的是继承、买卖等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土地权属争议未经行政机关处理,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行政处理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来源: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