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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他竟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换作你会怎么做?
发布日期:2019-06-05点击率:697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称,某地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遭受到来自承租人的阻挠,据房东介绍,一位租客占据房东房屋拒不配合拆迁,并且要求房东索赔一定的经济补偿。因补偿数额多次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僵持一年之久,租户当起了 “钉子户”占屋不搬起初还要求给予安置房,后改成赔偿钱款,从几万元追加至50万!!!

  最后,房东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鉴于租客金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某遭到司法拘留,被移送到了看守所。

  并且报道中有律师表示,租房遇到拆迁的情况,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索要相应赔偿金额,但是漫天要价、霸占他人房屋的行为,最后不仅达不到索赔的目的,还会令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中。

  这可就是真的得不偿失了!

  换做是你,你会怎么选:

  那么,承租人在面临拆迁时究竟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我们平时说的房东即是出租方,出租方是否有赔偿的责任,可结合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确定。如果合同约定如遇拆迁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各不承担责任,那么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向承租方返还相应的租金。

  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预见政府会拆迁,当政府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对于拆迁的补助费和安置费的问题,拆迁人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应该支付出租方和承租方搬迁补助费。如果在过渡期限内,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就不用支付临死安置补助费。如果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就不用支付临时安置费。此外,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但如果承租的房屋属于营业房,如果当地拆迁政策针对营业房屋有相关的补偿,承租方有权享受相应的补偿,比如可以要求拆迁方给与补偿,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相应的租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出租方在向承租方出租房屋时,隐瞒了房屋即将拆迁的真相,就承租方遭受的损失,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承租方可以收集证据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问题。

  以上说的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是有规定来依据的,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细则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土地属于集体的,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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