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地律师:征收方强制拆除农村宅基地,强推地上附着物时怎么办?这四点一定要去做
修路建设占用土地已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拉动地方经济的一个重要举措及必然趋势。因此,近年来,不少农村村民都因修路、项目建设等因素遇上了征地拆迁。关于征地拆迁,这里不用多说,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一旦遇上那自然就会与咱老百姓的利益挂上钩。
因为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按理说,征收方在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时,应当要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依规地行政,保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的各项合法权益,比如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补偿安置权益等等。
然而实践中,有的因征收项目工程较紧张,便会常常为了节省时间,节约成本做出一些伤害老百姓权益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就补偿事宜协商不一致,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常有征收方直接强制被征收人宅基地上房屋,强制推倒、铲除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试图逼迫被征收人搬迁,交出土地,达到征收目的。
近日,贵州的一位村民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其咨询律师说自家的宅基地因征收被征收方给强拆了,现在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拿到,而且在强拆之前也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非常突然的就被强拆了,现在自己及家人都非常的无奈,也不知道要怎么办?
事实上,房屋被强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被强推、强制铲除的情况非常多见,而且对于经常关注征地拆迁方面消息的人应该也并不陌生,尤其是对已经遇到过一次拆迁的被征收人来说,那就更显得习以为常了。不过,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遇到强拆、强推虽然大家大可不必害怕、慌张和焦虑,但一定要有所行动,不是说被强拆、被强推之后就可以不管了,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就会对自己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凯诺律师建议大家,在房屋被强拆以后,一定要记住以下几点,不要干等,不要抱怨。
一、及时报警
无论被强制拆除的房屋是什么性质,或是被强制推倒、铲除的是什么构筑物、建筑物或是青苗,被征收人均应当要及时地拿出手机进行报警,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保存好报警记录。报警是很有必要的一步,也是房屋被强拆以后必须要做的一步,千万别认为征收方跟警察穿同一条裤子就选择放弃这一救济权利。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报警对被征收人的帮助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不知道房屋是被谁给强制拆除的情况下,报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强拆主体,而且警察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今后维权的一项证据。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房屋被强拆或是地上附着物被强推以后,一定要先及时地报警,千万不要傻傻的等待。
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房屋或是其他构建物等被强拆、强推以后,对现场拍照、录像也是不能少的,这在此前的文章中我们经常说,但实践中仍然有个别被征收人在遇到强拆时不知道怎么办,所以,凯诺律师利用今天的时间,再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一旦遇到强拆,一定要及时地拿出手机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并尽量的将强拆指挥人员拍进去或是录进去,这方便以后我们确认谁是强拆主体,会很大程度上减少维权时间及成本。
三、保存好其他证据文件
除此以外,被征收人还应当要保存好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以便证明我们的房屋是合法存在的。这里需要说的是,这些证件,在得知要被拆迁时就应当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存放起来,因为,谁也不知道强拆会何时发生,一旦强拆来的突然,那么这些原件就有可能会被损坏或是被弄丢,一旦丢失,那么在证房屋是我们且是合法的路上就会增加许多的困难。
四、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并启动法律程序
一般情况下,在房屋被强制拆除以后,无论有没有强有力的证据,都建议被征收人要尽快地咨询专业律师,很多人可能认为咨询律师还不如等着征收方找自己谈赔偿,只要他们敢强拆,自然就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果真是如此吗?其实并非都是如此,很多人在房屋被强拆了好多年以后,仍然是什么赔偿都没有拿到,而且还导致自己错过了黄金诉讼期。
因此,律师建议大家,房屋在被强拆以后,一定要尽快的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赔偿,万不可一味地等待,否则不仅拿不到赔偿,而且还可能会让他们的违法行为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