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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土地征收律师:要求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总会出现的几种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08点击率:77

  北京农村土地征收律师:要求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总会出现的几种情况

  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也可以征收农民的房屋,但是在具体实施征收工作之前,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另外,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在落实了具体的征收补偿工作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向有权批准征地的部门申请征地,等拿到相关的征地文件之后,相关部门才可以开工建设。

  然而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有一部分征收项目却存在未履行征收前置工作,包括补偿安置工作,未申请征地,未拿到用地批复文件的情况,也就是说,征收项目本身就未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来实施,直接就占用了农民老百姓的土地,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那么则可以针对相关部门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查处,要求他们针对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核实,处罚。

  针对违法占地行为申请查处是我们大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较重要的一步,但是在申请查处的过程中,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常见的就有以下两种。

  一、申请查处,却被以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何某是浙江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其在村庄内拥有合法的房屋和承包地,一直以来,其与家人也靠这些耕地生活得无忧无虑。但后来,当地计划要修建一条道路,而建设道路规划中,此道路可能要经过何某家的承包地。也就是说,何某家的承包地可能也因修建道路要被征收。

  征收建设道路本就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所以,何某在此次征收过程中也是极力配合征收方完成征收工作。可是,征收工作进行到补偿阶段时,何某认为此补偿标准根本就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从补偿安置方案中来看,每亩土地才给予两万元的补偿,另外,地上青苗等农作物等的补偿标准也不是特别的高,因此,何某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想与相关部门就补偿事宜再次协商,但是这样的机会却没有等来,相关部门为了尽快推进征收工作,在未对何某作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直接强行占用了何某的承包地,相关部门的这种强行占用土地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土地性质,而且还强行铲除了青苗、果树等其他农作物,相关部门的这一操作,直接给何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何某也马上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经过几次沟通之后,何某委托了凯诺律师处理此案。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之后,重新针对本案进行了梳理与分析,并且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按照方案,凯诺律师指导何某就违法占地一事,向当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县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通过所获得的材料得知,何某家的承包地根本就不在征收范围内,但是,相关部门却很自然地就占用了。

  面对违法占用耕地一事,凯诺律师指导何某马上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请求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申请书》,希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就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然而,让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该部门竟然在收到查处违法占地的申请书之后,以信访事项进行了处理,而且,该答复书中还称,该未批先占的地块已经报批农转用地审批手续了。

  针对该部门的行为,凯诺律师又马上指导何某提起了行政复议,最终,复议机关撤销了该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并责令其对何某请求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重新作出答复。

  二、申请查处,置之不理

  徐某是山东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其在当地有一处合法房屋。2013年,当地相关部门规划对徐所在的村庄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工作,打算让该村庄内的村民全部搬迁上楼。但是在此过程中,徐某等人也始终没有见过到任何的文件。

  按理说,无论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还是普通的征地拆迁项目,都应当要相关的信息告知广大被征收人,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等权益。

  可是本案中,却没有一份盖有红章的文件,所以,徐某等人认为,此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肯定存在违法行,于是便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徐某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一番对比,徐某决定委托经验非常丰富的凯诺律师来处理此案。

  凯诺律师在介入该案件后,就徐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口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调查,根据现场调查及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凯诺律师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并就该方案征求了徐某的意见,且经过了徐某的同意,随后,凯诺律师便按照该维权方案中的计划,先指导徐某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所获得的材料发现,此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存在着很严重的违法占地,未批先占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凯诺律师又马上指导徐某向相关部门邮寄了请求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的申请书,可是相关部门在收到该申请书之后,却一直置之不理,没有针对徐某的请求查处违法占地的申请进行任何的答复。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凯诺律师再次指导徐某提起了复议,最终,复议机关确认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徐某某申请事项的行为违法。

  事实上,在土地征收中,类似于上述这两种案例的情形非常的多,收到查处违法占地的申请书,却始终不愿立案查处,要么就是答复形式不对,要么就是答非所问等,但这显然是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一定要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这里凯诺律师建议大家,在针对违法占地申请查处之前,一定要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自己不懂法,或者是不了解法律,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问问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下进行,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