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补偿纠纷律师:土地补偿费被村里截留怎么办?
作为被征地农民在遇到村委会将自己应得的土地补偿费,甚至安置补助费全部截留,甚至村委会擅自装进个人的口袋里要怎么办呢?
1、马上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在遇到村委会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村民若想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补偿,建议先针对村委会的这种行为,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要求他们对村委会违反侵害自己权益一事进行调查,并要求他们责令村委会返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如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民的投诉之后,对此事漠不关心,或者默认村委会的做法,那么村民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继续反映这种情况,也就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反映,要求他们对相关部门和村委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村委会返还私吞的土地补偿款。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两级部门之后,若自己还没有拿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那么村民则可以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广大村民的救济权利。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补偿费不是村委会能随便占用,截留的,村民一旦发现或者遇到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拒不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情况,一定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