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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拆迁律师:遇到了“以租代征”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5-01-13点击率:27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遇到了“以租代征”怎么办?

  实施土地征收必须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获得国务院或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拿到该征地批复文件,相关建设活动才能开展。

  但由于征地批复很难快速拿到手,所以,极个别的征收方便为了规避审批手续这一环节,便想到了“以租代征”这个方式,以租代征的方式来实际占用土地。

  那么何为以租代征呢?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就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老百姓的土地被村委会(或是其他相关部门)通过租赁的方式将土地流转给相关部门或是单位、开发商用于非农业建设。

  这里凯诺律师可以很肯定地告诉大家,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这是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的。比如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中提到,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有指出,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不仅如此,不少地方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也都对“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实际占用土地”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土地征收必须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倘若征收的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或是耕地超过了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了七十公顷的话,一般情况下,征收方必须要拿到国务院作出的批复文件之后才可以实际占用土地。

  倘若是上面我们提到的以外的土地,则需要拿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批复文件,之后才可以占用,否则征收则是不合法的。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要是遇到以租代征要怎么办呢?

  1、马上向有关部门反映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了以租代征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这种情况,要求他们对以租代征进行查处,也可以打12345反映。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马上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

  土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无论土地是以什么方式被占用的,只要发现违法占地,尤其是以租代征这种违法占地行为,在向有关部门反映之后,若相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处理,或者说对处理解决不服,那么村民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千万不要一味地拖延,这对自己是非常不利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若遇到以租代征,相关部门在未拿到征地批复文件,未给予自己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实际占用土地,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征收现场拍照、录像,并马上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