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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建设房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布日期:2025-03-28点击率:12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建设房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违法建筑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建的建筑,比如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 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就占用土地(包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建了住宅或者是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对于这样的房屋,通常情况下我们称它为“违法建筑”。房屋一旦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话,那么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利的,结合相关部门发布的案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讲,当事人可能面临着被罚款,房屋被强制拆除,或者是被相关部门没收、恢复土地原貌这样的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如果有单位、个人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取土等,破坏耕地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那么,将会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如果情形严重,构成犯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将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于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无法消除影响的,则会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则会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则可能会被拆除。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今后建房时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该办理审批手续的时候一定办理,实践中,有一些当事人害怕相关部门不同意建设,不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就会直接在耕地上开始建设,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能有的,一旦相关部门通过卫星监测到土地被非法占用,那么不管有没有建成,都有可能面临着上面提到的几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