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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城中村改造应当要怎么推进?有这四点一定要牢记!
发布日期:2025-08-25点击率:277

  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城中村改造应当要怎么推进?有这四点一定要牢记!

  城中村改造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的一项活动。自2024年以来,城中村改造不再仅限于超大、特大城市,而是已经扩大到全国300多个城市。那也就是说,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会遇到城中村改造这类项目。实施推进城中村改造,事实上对广大老百姓,甚至对涉及到的城市来说都是一个好事。通过城中村改造,不仅可以改善部分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外,还可以进一步拉动地方经济,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还有可能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但是实施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毕竟会涉及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旦为了某种利益而盲目粗糙的推进城中村改造或者是危旧房屋改造,必定会让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也必定会让个别地方部门的公信力有所下降。所以,实施城中村改造肯定不能一蹴而就。那么,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应当要如何推进呢?怎么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才不会对被征收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呢?

  今年4月份,东莞市公布了《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该《条例》是继《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之后,全国第二个出台的城中村改造地方性法规,目前该《条例》已经开始实施。该《条例》中,对如何实施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也进一步维护、保障了广大老百姓在城中村改造中的相关权益。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该《条例》中的规定,与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该《条例》中是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

  首先,该《条例》中明确了城中村改造的含义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虽然已转为国有或者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而城中村改造,是指对本市辖区内的城中村及其周边低效、零散的连片区域,通过拆除新建、整治提升和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改造开发的行为。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城中村就是原农村集体土地性质已经转为国有,已经被城市商圈包围,但是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对于此类房屋,那么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中,通过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或者是拆整结合的方式,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其次,就城中村改造开展民意调查

  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之前,相关部门必须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民意调查工作。也就是必须要了解老百姓是否愿意实施城中村改造,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实践中,有很多会直接忽略掉这一点,要么就是直接在补偿安置协议中最不显眼的地方让老百姓确认,这严格来讲其实是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而且实践中,也有很多老百姓都注意不到,以至于在不愿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莫名其妙的纳入在改造中了。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城中村改造,那么一定要注意相关部门是否有过民意调查,即有没有人来家里让自己签订民意调查书等之类的文件,如果没有,就直接让自己签订协议,那很有可能相关部门并没有履行这一程序,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则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这种情况。

  再者,要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益

  根据该《条例》中的第十条规定,市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中村改造利害关系人参与机制,畅通利害关系人意见表达渠道。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补偿方案确定应当充分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那也就是说,城中村改造中,老百姓有权参与进来,也有权对城中村改造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有权监督相关部门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行为。如果广大老百姓对相关部门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那么可以尽早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来,或者说,若发现相关部门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时有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甚至把不该纳入城中村改造中的区域纳入在改造范围内,老百姓也是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的。

  一般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好之后,还需要在改造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家公开,对于未公开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信息公开。

  最后,对于涉及拆除重建的,必须要经绝大多数人同意

  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改造前,镇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改造意愿征询工作,经改造项目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大会且成员大会表决同意后启动改造。

  对于实施城中村改造,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一般有三种改造方式,整治提升、拆除重建、拆整结合。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好多都是拆除重建。但是对于需要拆除重建类,按照条例中规定的来看,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的表决通过,也就是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同意,如果仅有少数人同意拆除重建,那么从原则上来说,相关部门则不能启动拆除重建的活动。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城中村改造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若地方发布了相关的改造规定,那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推进城中村改造,对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定城中村改造的,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要求推进,不能打着各种名义推进征收,也不能以各种理由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上楼,甚至为了能正常推进改造工作,以各处说辞,让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实践中,若广大老百姓遇到相关部门违法违规启动城中村改造,或者是强迫自己搬迁上楼等,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