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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法律程序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是针对行政诉讼中的征地拆迁问题,更不是在一蹴而就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合理的补偿。那么就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想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要如何提起呢?
首先,提起行政诉讼时不能盲目
实践中有很多被征收人在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尤其是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或者是收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就会东问问律师,西问问律师,觉得自己搞清楚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了,就会在还没有理清楚案件具体情况的情况下,着急忙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虽然法院立了案,但是诉讼结果往往都不尽如人意。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由于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涉及很强的专业性,如果被征收人自己没有学过法律,也就是在自己不懂法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自己在问过很多律师之后就觉得自己理解了这其中的问题所在,就提起相关的诉讼程序,这其实是很不利于被征收人的。实践中,有的律师并不是专门做行政诉讼这方面的,更不是专门做征地拆迁领域的,所以对于个别律师提出来的意见,一定要再三斟酌,避免因律师提出来的错误意见,而导致自己错失维权的机会。
也就是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纠纷,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切勿被征收人自己盲目地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遇到征地拆迁纠纷后,如果被征收人觉得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就需要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也是我们起诉维权的第一步。俗话说,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若有充分的证据,那么案件多么复杂,最终结果都会出现逆转。
所以收集证据材料是起诉维权的第一步。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有被征收房屋整体结构的照片、录像,房屋里里外外的照片、录像,还有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的证件。除此以外,还要收集相关部门下发的一些文件,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征收方只针对个别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等。
对于征收方未依法发布征收文件的,在提起诉讼之前,还需要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他们公开与此次征地拆迁相关的所有材料,之所以要申请信息公开,是因为需要从征收方发布的这些文件中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从而对他们进行施压,争取协商补偿的机会。
最后,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对于因征地拆迁引起的行政诉讼,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征收方的行为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天。而这个起诉期限跟复议期限,一般是从被征收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要说的是,征地拆迁纠纷或不是想什么时候起诉、复议就能什么时候起诉、复议的,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这两个救济期限,一旦错过这两个期限,那则意味着被征收人就失去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所以,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抓住这两个救济期限,且尽量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