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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都需要三思而后行,不要一股脑的啥也不看就签字,尤其是上面什么都没有写的空白协议,一旦签订空白协议,那么就有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风险。
一、有可能征收方会在空白协议上乱填补偿金额
拆迁协议应当要将所有的事项全部落实在书面上之后,双方才能在上面签字,可是有的征收方却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常以威逼利诱的方式,让被征收人签订空白协议,比如征收方往往会先答应被征收人提出的所有条件,或是答应给予被征收人比别人高的拆迁奖励费,让其先选安置房位置等。
有的被征收人一听到征收方答应了自己的要求,或是要给予自己比别人高的拆迁奖励费时,通常会直接在空白协议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然后等着征收方给予补偿,但殊不知,自己签订的空白协议一旦被征收方拿走,就有可能会出现征收方在空白协议中填上自己想要给予的补偿。一旦征收方填上具体的补偿标准,那对被征收人来说则会非常的不利。
因为,只要该协议中签上了名字,该协议就会马上生效。而一旦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双方均需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对于空白协议千万不要随意签订。
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空白协议,救济难度可能会增大
除此以外,如果空白协议是在被征收人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那将会增大日后维权的难度,这对被征收人来说也会非常不利的。
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不管是什么样的协议,只要双方在协议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是不可以擅自毁约、违约的。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协议内容不完整、空白协议一定不签,这也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征收方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征收,征收方让自己签订空白协议等,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