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行政赔偿?
发布日期:2026-01-21点击率:77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行政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赔偿也是有期限的,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也就是说,房屋被违法强拆之后,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且已经被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的,那么被征收人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不过实践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认为,只要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被判决违法,那么申请赔偿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的。但其实,并非是这样,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强拆行为违法,或是自己已经知道了强拆行为已经发生的时间,那么就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赔偿,或是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不能拖延,否则一旦错过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就会对被征收人获取赔偿造成较大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是在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之后,申请赔偿后,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或是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告知被征收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期限,那么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时间应当是在被征收人应当之日起计算,最长一般是不能超过一年。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若相关部门未履行任何的法定程序, 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即被强制拆除,那么此时作为被征收人要一定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报警时的通知记录,通话录音,以及房屋未被强制拆除之前的照片,以及强拆之后的房屋现场的照片,然后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