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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收补偿律师:房屋现状调查应当要弄清楚哪些事项?
发布日期:2026-08-20点击率:35

  北京征收补偿律师:房屋现状调查应当要弄清楚哪些事项?

  在房屋现状调查中,一般需要了解哪些情况呢?作为被征收人,又要了解哪些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告诉大家

  首先,凯诺律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现状调查登记可不是走走过场就可以的,必须要全面了解房屋的情况。

  根据《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的规定,相关部门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需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登记,包括弄清楚被征收人基本情况(包括产权人、共有人、家庭成员、户籍等信息),被征收房屋的地址、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情况。

  另外,还要弄清楚征收范围内房屋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以及被征收房屋内的装饰装修风格,包括材质,附属设施、附属物等情况,房屋有没有证,并了解未经登记的始建年限和临时建筑等情况,被征收房屋有没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情况,同时还要询问,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的意愿,因房屋征收可能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等情况;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等等事项。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没有就房屋的情况展开来调查,比如房屋没有证时,征收方只以有无或无证来确定房屋的合法性, 并没有询问具体的原因等,那么这样的调查,从原则上来说肯定是不利于被征收人的。所以,实践过程中,广大被征收人对房屋现状调查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若有必要,可以全程序录像,录音,避免日后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