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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补偿安置协议中要有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6-09-21点击率:48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补偿安置协议中要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了,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签订一式两份或三份的补偿安置协议,就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房的位置、朝向、面积、违约责任等等事项全部落实在书面的协议上面,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征收方与被征收人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征收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来损失费、搬迁费等,或者是集体土地征收中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等,而被征收人也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土地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