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问题调解难?法官化身“调停者”
近日,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磁窑法庭以调解方式,两日内妥善化解三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受到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件纠纷均属村委会与承租者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因承租者拒不缴纳租赁费,村委会诉至宁阳县法院要求与其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清还租赁费。承办法官考虑到,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类案相对争议较大,且具有合同不规范、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超期租赁、任性解约、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性,贸然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将会产生后续更多不利后果,遂决定以被告承租方为突破口,深入了解其拖欠租赁费原因,得知其拖欠租赁费是因为与原告村委会尚有其他矛盾未能化解,并非恶意拖欠。
鉴于此,承办法官决定化身“调停者”,让法庭发挥“调解室”功能,为原、被告创造“和谈”机会,让双方面对面打开心结。在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原告村委会表明解除承包合同并非本意,被告承租方则只是希望原告村委会可以帮助解决其当前困难。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一件案件调解结案,另外两件被告当庭支付了承包费,原告撤回起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