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收纠纷律师:村委会拒不公开相关信息时怎么办?
实践过程中,有很多村委会对于一些应及时公开的事项,常常会以是秘密文件等为由,拒绝向村民公开,而且对于各种方案也是直接未经过任何的村民代表大会擅自决定,比如说土地补偿分配方案,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法》中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村委会才可以按照该分配方案给予村民土地补偿费(另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均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这里额外的提醒大家一点,如我们前面所说,由于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绝大多数地方会将土地补偿费直接打给村委会,不过,这并不能代表土地补偿费就全部归村集体所有了,从多地发布的相关规定中来看,村委会在收到这一笔补偿款之后,不能私吞,而且需要将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在制定分配方案之后,分配给村民,村委会只能截留百分之二十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发展。
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村民遇到土地补偿费被村委会全部收入囊中,或者说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并没有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那么,老百姓一定要及时地将这种情况反映给上一级有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村委会的这一行为进行查处,责令他们改正,并将土地补偿款退还。
那么,实践过程中,如果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拒绝公开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承包方案以及相关人员的补贴标准等事项,或者说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清楚、不完整时,村民怎么办呢?
倘若遇到村委会未按照规章程序行事,未将涉及自身利益的一些事项公开时,村民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要求他们依法公开所申请的事项。申请村务公开之后,如果村委会仍然拒不公开,或者说是在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之后,乡镇人民政府默认村委会的做法,那么,村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在向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时,建议村民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申请,有了律师出的律师函等文件,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更容易获得相关信息。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是没有权力直接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也要及时公开,所以,在村委会未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时,村民可以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启动相应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