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拆迁律师:房屋征收中要注意哪一点
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展开的其他类型的征收中,评估环节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征收涉及被征收人的利益,也涉及国家的利益,所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被征收房屋最终的价值需要由评估机构评估来确定,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时,通常都是由评估机构经过评估来确定,而且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通常也会作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主要据。
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房屋被征收的情况进,对评估环节一定要格外地注意,包括注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时点。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一般可不是想在什么时候评估就能在什么时候评估的,想以什么方式就能以什么方式评估的,如果评估时点把握不好,或者评估方式不正确,那么最终也会导致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有很大的差异。
比如说评估方式,按照法律上规定的,评估方式一般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五种,如果被征收的房屋性质为住宅,那么从原则上来说,评估机构在对这类房屋进行评估时,应当采取市场比较法,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不能采取成本法,一理采取成本法,那评估结果肯定对被征收人不利,如果被征收的房屋是用来经营的,也就是有收益的,那么应当采取收益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这对被征收人会更有利。
评估时点也是一样的,如果评估时点不对,那也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所以在遇到征收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评估时点,如果评估时点不对,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避免吃个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