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纠纷律师:村委会能随便流转土地吗?
土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也是农民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收入来源,所以在农民老百姓心中,土地占有重要的位置,谁都不能随意侵占自己家所承包的土地。
但是实践过程中我们律师发现,有的村委会会因各种原因将农民的承包地擅自流转给别人,比如某一家大型企业,需要利用土地建设工厂,村委会为了赚取利益,便会在农村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将土地流转给他们,或者直接租给开发商发展非农业建设,当然也有的村委会即使村民不同意,也会以各种方式强迫村民将土地流转出去。
那么村委会的这种流转土地的方式合法吗?村委会能擅自流转土地吗?下面我们就结合凯诺律师办理过的案子来告诉大家。
张某是某市某镇的村民,其在村庄内有依法承包的土地,但是几年前,村委会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就强迫张某在内的部分村民,将村里的一百多亩土地流转给了相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用于非农业开发。
对于村委会的行为,张某认为地上附着物被强制清除,相关部门强制圈地,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经过多方打听和比例,张某委托了专门做土地纠纷方面的凯诺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为了能更好地帮助到张某,凯诺律师在介入该案件之后,第一时间就前往张某所在地进行调查,并且从张某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看,张某所承包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更不能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因此,相关部门和村委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张某的土地使用权益。
事实上,实践中类似于村委会擅自流转土地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是对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村委会不能助着相关部门的力理就为所欲为。虽然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使用权,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村委会就可以对土地随意流转或买卖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另外,《土地承包法》中同样也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也就是说,只要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已经被依法确权登记了,那么村民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承包的土地就可以自己管理,经营,而且对于进城工作的农户,如果耕种不方便,或者说自己无力耕种,那么也可以在保留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由亲朋好友经营等,村委会不能以其进城为收流转村民的土地,甚至收回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村委会在农民老百姓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农民所承包的土地私自流转给开发商或者说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那肯定是不合法的,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生活中一旦遇到村委会擅自将自己家所承包的土地,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流转给了别人,那么村民一定要向有关部门投诉。